【非我不明】No.04:蒼白失色的少女綺想曲
──申請調閱背景故事。
敘述這一段故事時,我也相當為難。幾乎可以說,有些尷尬,甚至困窘。畢竟,這原本就不是我所了解或擅長的領域……感情啦,戀愛啦……什麼的。更何況,歸根究柢,無論理由多麼正當,這都算是他人的私事,屬於「隱私」的範疇。既是「隱私」,常理而言,我身為一個不明所以的局外人,就沒有置喙的餘地。
可既然此刻的我是敘述者,就必須將所知所見,「所能觸及到的一切」,忠實地呈現給你們看。這也是「它們」安排給我的「工作」,也是調查任務的一環。
無論觀測到什麼,都必須盡可能確實地將它記錄下來。無論事情看起來多麼滑稽、多麼幼稚、多麼可笑、多麼不可思議、多麼不合常理。
──她們兩個是一對的。
「巫女」,和那「妖怪天狗」,是一對的。
在啟動調閱的故事的那一瞬間,就能明白。
透過《主人之書》,「它們」將當時的現場還原,呈現在我面前,讓我置身其中。我像個無人能察覺到的幽靈,穿梭在歡騰的聚會會場。那裡有食物,有酒,有成群的親朋好友。
然後,那個人──櫃檯人員身為「演員」所扮演的「角色」──巫女,就在人群的另一邊。
即使隔著這麼遠的距離,即使隔著吵嚷的人群,即使周圍的人一點都沒注意到,幽靈狀態我卻能立刻察覺出來:無論四周的景象如何奪人耳目,她的整個心思,卻都放在人群中的「某一個人」身上。
──我立刻就想將《主人之書》闔上轉身走人。
但「它們」不允許我這麼做。書本當著我的面憑空消失,應該是隱形了。我像是暗夜中自迷航的孤船被拋入茫茫大海那般,只能無助地在這感情的幻景中載浮載沉。沒辦法,只能繼續看下去。
她們兩個是一對的,但雙方顯然都還沒有互相坦露心意。不如說,還藏得挺好。
單是這樣一個聚會的場合,兩個人都對彼此保持著適當的距離,各自和自己的圈子混在一起。偶爾才會禮貌性地,有些「應酬式」的接觸──如果只是這樣倒還好──偏偏應酬的時候,又顯得格外「不情願」,在旁人眼裡看來,自然會覺得兩人的關係「不是很好」。
──但是,果然會緊張的,對吧?
哪怕對方只是稍微靠近,心跳就不自覺得加快,思緒就不免亂成一團,本來友人之間自在的打鬧也會立刻變得侷促不安,為了掩飾那種不安,只好用更冷硬,更強硬的態度,將對方拒於千里之外。
──「你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裡?」
──「怎麼?不行嗎?」
彼此挑釁地嘴兩句,然後各自縮回自己的同溫層裡。
既縮回同溫層,卻又不時向著彼此的方向,偷偷地投以關注……
──好了行了夠了可以了已經知道得夠多了拜託放過我吧……!
在我的哀求下,《主人之書》將畫面拉遠,變成透過「視窗」一般的框架,看著聚會的場景。但調閱故事的指令尚未完成,我還沒能回到「此地」的那個大廳裡。
那是櫃檯人員的故事。櫃檯人員是「巫女」的演員。這是已經知道的事。
「巫女」的故事,我多多少少還是知道的:身為某個遊戲中,玩家可操作的主要角色之一,她的職責是維持世界秩序。只要有妖怪來搗亂、破壞和平,就會加以懲治。大概是這樣的設定。
依照這樣的背景來看,巫女和妖怪的關係,大概就類似警察和強盜。
警察和強盜談戀愛,算是很有張力的組合,然而就角色的身分和職責而言,無論哪方愛上哪方,都算是嚴重的失職。現實和虛構的界線總是得區分清楚,要是世界上真的發生這種角色混淆、搞不清楚身分的事情,那可就讓人頭痛了。因此,為了防止世界被破壞,為了守護世界的和平,世界的創造者,是不會允許這種事情任意發生在自己的作品裡的。
──可是「它們」卻會讓它發生。
畢竟,「它們」忠於自己的慾望,凡事以自己的喜好出發。是以,在「它們」面前,「什麼事都有可能在角色身上發生」。
「什麼事都有可能」──包含「巫女愛上妖怪天狗」──當然,也包含「在巫女臉上留下傷疤」的那件事。
而所有發生過的這些事,都會被我們「演員」記住,形成有形或無形的烙印。
=
強行讓兩個角色墜入愛河,通常不需要太多理由。毫無理由,彼此之間迸發出強烈的吸引力這種事,在投射出影子的「此地」之上,作為一切源起的「現實世界」中,始終不乏這樣的案例,對於這樣的現象是如何發生的,至今仍難以提出合理的解釋。
如果原初的故事就已經呈現出兩人互有好感的跡象,說明世界創造之初,二人就註定是「一對」的。至於像「它們」這樣任意牽線的情況,「不需要理由」雖然也是理由,但往往可能涉及到故事之外,「上面」那邊發生的事。
於是,下一步該做的事,就必須更謹慎,更仔細。
「──申請調閱『緣起』。」
向《主人之書》提出申請後,如泛黃的老舊照片一般的景象,立刻在眼前展開。
同樣歡騰,同樣有笑鬧,卻不是「聚會」,而是一個類似的,有這樣的「親朋好友」聚集的地方──某處校園的一角。
同一名演員,失去了「巫女」的外衣,在人群之中,便顯得毫不起眼。這畢竟是理所當然的事。穿上櫃檯人員的制服時,她就是「櫃檯人員」;穿上巫女的服裝時,她便是「巫女」。
失去了外衣的她,什麼也不是。此時此刻,只是一個隨處可見的女孩子。
「巫女」這個角色,在性質上和哈姆雷特又有些不同。哈姆雷特有自己的身分背景,以及鮮明的性格;至於「巫女」……原作遊戲提供的資訊極少,只有提到她性格懶散之類的,呼應遊戲設定中,操作該「巫女」角色時,能體驗到的特點。
可嚴格來說,這世上誰不「懶散」?如果缺乏明確的特徵,演員要失格也有難度。
我繼續看著眼前的景象。
不是巫女的「巫女」,與方才在聚會的場景不同,和其他人都保持著微妙的距離。她穿著制服外套,縮在球場邊緣靠近教室的這個方向,有些羨慕地望著打球的人們。
當時的她,臉上沒有傷疤,表情雖有些沮喪,卻帶著些許稚氣未脫的天真。見她幾番想上前去加入其他人,最後卻都默默地縮回原地。
──其他人喊她阿䆀(bái),似乎算是方言裡不甚動聽的一個字。未必是出於惡意,應是有人不顧意願隨意取的,只為方便順口而喊的綽號。
「喂,你叫什麼名字?」
有人靠近,拍了她的肩膀,看上去是稍微年長穩重的學生──我訝異地發現,那是「妖怪天狗」的「演員」。
「看你在這邊看很久了,想加入就加入啊?」
注意到二人,球場另一端有人向她們揮手:「絢──我們缺人──一起來玩啊──」停頓了一下,想起什麼似的:「啊,還有阿䆀也是──」
「……原來如此,你叫『白』啊?是跟李白一樣的典故嗎?」
那個叫作「絢」的人,露出了有些得意的笑容。顯然是故意將名字說錯的。
──望著她們兩人一同走向球場的身影,我聽見了。
──世界崩塌時,「演員」失格時的聲音。
──規則和常理限制的界線,被拉斷時,「啵」的聲音。
=
從「它們」建構的情境裡退出,黑暗的空間中,《主人之書》上方,投影出兩幅動態的景象:一幕是巫女和天狗彼此拌嘴,鮮明而生動的無聲畫面;一幕是如懷舊電影般,關於「絢」和「白」兩位女孩子之間相處的故事。
將理應無關的兩幅景象重疊,就會交織成一幅和諧又彼此呼應的圖像──不曾見過的二人,卻在相處的過程中彼此莫名的互有好感,甚至勾起了難以言喻的懷念心緒──這正是「它們」一貫的手法,將無關的二人聯繫在一起,基於各種不能說的彆扭的理由,冠以命中注定的名義──說穿了,僅僅只是「私慾」而已。
可是這種「私慾」,卻構成了「演員」的一切,主宰著我們「演員」的遭遇和命運。
──故事裡還沒提到那道傷疤是怎麼來的。
望著放映出影像的《主人之書》的書頁,我遲疑了一會兒。
「──申請……調閱故事轉折。」
不同的兩幅畫面,重疊之後銷融,變化成單獨的「一幅」景象。
故事的「轉折」,發生在一個下雪天。這理應又是一個沒有發生在任何地方的故事,是「它們」的傑作。
下雪的日子,名為「白」的少女,望著白茫茫的窗外,愣愣地發著呆。
戶外的雪已經積出一層薄薄的厚度,卻幾乎沒有人們往來的腳印。想必是寒冷的冬季,鮮少有人拜訪。從尚未開始下雪算起,無人往來的日子,不曉得持續了多久。
然後,想起什麼似的,「白」套上厚外套,背起行囊,抱著一個不知道是什麼的包裹,穿上鞋子,匆匆忙忙地踏出院子。
我挾著《主人之書》跟了上去。
也許是因為兩個世界重疊的關係,四周圍的景物顯得模糊不清,覆蓋在白茫茫的雪景底下,情況變得更加嚴峻,一不小心可能就會迷失方向。
「白」繞拐了幾個彎之後,便朝著一個方向,持續往前。似乎是來到地勢上升的地方,加上下雪天,地上積雪,步行的速度快不到哪裡去。
更糟的是,隨著地勢上升,天氣也逐漸變得更加惡劣。
就那麼走了相當長的一距離,才終於抵達一個空曠平坦的地方。白茫茫的落雪彼端,「絢」就在那裡。
──但是情況有些不對勁。
費了好一番功夫,我才勉強看出來,隱藏在雪幕後方,「絢」的背後,拖著一道長長的影子──看不清面貌的,「巨大怪物」的影子──投映在雪白的景物中,散發著強烈的惡意。
然而「白」似乎全然沒注意到,只是加緊腳步朝著「絢」的方向跑去。
「喂……不行……!」
我想出聲阻止,卻沒有用。巨大的怪物揮出爪子,牽動「絢」的動作──只見光影閃動,「白」像是被推了一把,重重地跌在地上。
我趕上前,已遲了一步。怵目的鮮紅,自「白」趴伏的位置,於雪地中擴散。
──刺耳的轟隆聲於耳邊響起。
怪物的爪子朝著我揮過來,我感覺自己像是被狠狠地撞了一下,重重地跌坐在地上,一回神,卻是跌坐在「此地」的大廳地板上。
「吼隆隆隆隆隆──!」
四周圍震動了起來,虛像中怪物的吼聲,自大廳的上方傳來。
而推了我一把的人在我眼前──臉上帶著傷疤的,既是櫃檯人員,也是「巫女」,名為「白」的演員,身影在好幾個重疊的角色模樣之間反覆閃動,最終變回一個穿著白衣的,普通女孩子的模樣──她氣急敗壞地,將《主人之書》揣在懷裡,然後,重重地「碰」一聲,放在櫃檯上。
「夠了!我說過──這件事跟你無關吧!」雖然態度強硬,卻是幾近絕望的懇求。
語畢,她匆匆離開櫃檯,逃也似地快步離開大廳。
「……」
我只能目送她離去,什麼話也沒辦法說。
就這件事而言,不得不同意,她是對的。就如我一開始所言──無論理由多麼正當,這都算是他人的私事,屬於「隱私」的範疇。既是「隱私」,常理而言,我身為一個不明所以的局外人,就沒有置喙的餘地。
──然而,這裡畢竟是「此地」。在「它們」面前,「演員」是沒有「隱私」可言的,我們「演員」都是「它們」的玩物,是任由「它們」擺弄的傀儡。
而這也正是我的任務所在──我要解開「此地」的謎題,找到應該找到的東西,然後,將「它們」隱藏在黑幕彼方的真身揪出來。
──因此,與「此地」有關的事,全都與我有關。
既然這是一個由「它們」一手編排,《雪后》般的愚蠢童話。那麼,我該做的事情就很簡單。
「絢」就在「此地」,在大廳的上方某一層樓裡。
──為了弄清楚「它們」做了什麼,我得去與她會一會才行。
(未完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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